建市罚字[2015]40号
2014年12月29日8时20分许,在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附属中学体育馆及宿舍楼工程工地,作业人员在基坑内绑扎钢筋的过程中,筏板基础钢筋体系发生坍塌,造成10人死亡,4人受伤。该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根据《清华大学附属中学体育馆及宿舍楼工程“12.29”筏板基础钢筋体系坍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认定,你公司作为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在允许非本企业员工以内部承包的形式承揽工程的行为,允许杨泽中以内部承包形式承揽清华附中工程项目,致使项目部安全管理混乱;未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不到位,未就筏板基础钢筋施工向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部分作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即上岗作业;未按照要求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监督检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作业人员违反施工方案要求施工作业和盲目吊运钢筋材料集中码放在上排钢筋网上导致载荷过大的安全隐患。上述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你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一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三、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我部于2015年8月28日向你公司下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你公司在收到告知书后提出听证申请,随后又撤回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七十一条的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公司吊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行政处罚。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李雪飞 刘精华
联系电话:010-58933327,010-58934450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10月29日
从通告来看,该公司的最大问题集中在管理混乱上,进而导致了一系列的安全问题,直至最后引发10人死亡、4人受伤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住建部依法逐条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说明,有理有力,但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申请听证后又撤回。
看到这里,业内的朋友们或许会作出各种猜测:或许该公司在接到处罚之初,还抱有幻想,认为通过“运作”,可以争取到一线生机,但一番试探后发现,这次住建部的决心之大超出预期,因此只好撤回:又或许企业的管理者申请之后,才发现自己确实有问题,难辞其咎……这个可能性有多大……呵呵
个中原因,实不足为外人道。当然,该公司还有60日的时间可以申诉,但无论结果如何,逝去的生命都已无法挽回。
坦率地讲,北京城中,天子脚下,这样具有总承包一级资质的大型企业尚存在如此多的问题,整个行业的现状也可以想见。但也正因为如此,住建部才对于违法违规行为频频亮剑,处罚也越来越严。
不讲情面,上限处罚,让很多习惯了“差不多”管理模式的企业感到丝丝寒意。
人无信不立,法不严无威。
这严冬一样冷酷的处罚,正是为了住建行业再次迎来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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